桂山海钓资源开发与保护措施
根据珠万办[2005]63号文《关于继续由各村经营管理近海域特色渔业资源的通知》,为了加强对桂山列岛的近海域垂钓资源的开发和保护,实现可持续发展,优先开拓和发展以休闲渔业为主的特色旅游,切实帮助渔民转业,制定以下措施:
一、充分利用桂山列岛得天独厚的垂钓资源,优先开发以矶钓为主的垂钓旅游。
二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充分开发和利用桂山列铭岛的近海域垂钓区域,矶钓垂钓点。
三、根据规定,按优先开发,重点保护的原则,对垂钓点进行保护。
(一)在已开发的重要垂钓点,设立保护标志,严禁在垂钓点(区域)的近岸100米范围内进行放网、放笼等破坏资源的作业。否则,管理人员将按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。
(二)在已开发的垂钓点中选择合适的区域投放人工渔礁,加大对资源保护的力度。
(三)参照二号防波堤的开发管理经验,条件成熟时,对重点保护的垂钓点实施承包管理模式,更有效地保护资源。
(四)对重点垂钓点实施投放鱼等等增养殖手段,实现可持续发展,保证矶钓爱好者高兴而来,满意而归,促进海钓特色旅游业的发展。
桂山镇人民政府渔农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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